平安夜不平安,反垄断第一记重锤砸向阿里
发布时间:2020-12-25    关键字:暂无关键字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于12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处罚决定:对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阅文集团和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处以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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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此消息影响下,阿里巴巴股价迎来了下跌。

    阿里股价早盘大幅低开,随后跌幅持续扩大。今早美股收盘,阿里巴巴股价大跌13.34%,这创下了阿里上市以来单日最大跌幅,一夜蒸发近千亿美元。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蒸发了近一个半的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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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与一个多月前蚂蚁被暂停上市之前相比,阿里的股价更是在这段时间大跌了近30%。昨日,港股收盘,阿里的股价也大跌了8.1%。

image.png    对于被立案调查一事,阿里巴巴官方微博很快发布公告回应:今日,阿里巴巴接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知,依法对阿里巴巴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阿里巴巴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目前公司业务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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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据新华视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于近日约谈蚂蚁集团,督促指导蚂蚁集团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落实金融监管、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要求,规范金融业务经营与发展。

    随后,蚂蚁集团回应称:今日收到监管部门的约谈通知,我们将认真学习和严格遵从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人民日报:加强反垄断监管是为了更好发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在前期核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这是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近年来,我国线上经济蓬勃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此同时,线上经济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也呈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风险和隐患。

    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明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得到社会热烈反响和广泛支持。

可见,反垄断已成为关系全局的紧迫议题。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只有竞争环境公平,才能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企业优胜劣汰,而垄断阻碍公平竞争、扭曲资源配置、损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扼杀技术进步,是监管者一直高度警惕的发展和安全隐患。

    自线上经济诞生以来,我国始终支持和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2019年8月,《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提出了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等措施。

    应当说,我国平台经济、线上经济走在全球前列,离不开改革开放的大时代,受惠于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市场,得益于政府部门鼓励发展和创新的政策举措。但鼓励与规范应当并重,线上经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创新发展,如果超越法律法规限制,放任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终将使整个行业无法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此次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互联网企业展开立案调查,正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线上经济,让互联网行业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前行。

    放眼全球,反垄断是国际惯例,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维护消费者权益。

    面对互联网这个“超级平台”,世界各国和经济体反垄断执法机构均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态度和制约措施。加强反垄断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美国是世界上首个出台反垄断法的国家,近年来,美国不断加大对互联网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调查力度,调查重点指向科技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竞争者、阻碍创新、损害消费者利益等。

    12月15日,欧盟公布《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旨在遏制大型网络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近4年来,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科技巨头在全球范围内遭到反垄断调查,其中欧盟自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对谷歌进行反垄断处罚,累计金额超过90亿美元。

加强反垄断监管,还将有效推动创新、促进共治。

    我国是公认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较为领先的国家之一,更需要通过反垄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健全数字规则,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将有效增强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今年年初公布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首次增设互联网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认定依据的规定。必须看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目的是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只有不断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才能推动整个行业保持创新活力、实现健康发展。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此次立案调查,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平台经济鼓励、支持的态度有所改变,恰恰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平台经济,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以期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相信通过加强反垄断监管,能够消除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平台经济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

    希望此次对阿里的反垄断调查能够体现出这些特点,成为徙木立信式的标志。为我国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行稳致远,打下良好的基础。

垄断


    垄断 (Monopoly)(通常译独占),经济学术语,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卖方垄断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买者垄断 (Monopsony)则恰恰相反。理论推断垄断者在市场上,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调节价格与产量,但至今为止没有确切案例提供支持。

    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发达阶段的表现较为明显。垄断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出现又抑制了竞争。列宁曾指出,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自然而然地走向垄断。因为几十个大型企业彼此容易达成协定; 另一方面,正是企业的规模巨大造成了竞争的困难,产生了垄断的趋势。

    形成垄断的主要原因有三个:

    自然垄断: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这是最常见的垄断形式。

    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如:无线电视的配音业)。

    行政性垄断:政府给予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

    也有由政府自行垄断,称为专卖。

    垄断与竞争天生是一对矛盾,由于缺少竞争压力和发展动力,加之缺乏有力的外部制约监督机制,垄断性行业的服务质量往往难以令人满意,经常会违背市场法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选择权。这是一条规律,中国与外国都一样。

    价格垄断拉高整个社会成本,垄断性行业所从事的一般都是与绝大多数人、行业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例如电信、邮政、自来水、电力、煤气、铁路、航空等等。因为这些行业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这些行业的服务价格的高低便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成本。这些行业的整体效率直接关系到其他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计划经济时代电信、铁路等部门过去都属于国家行政部门,而这些部门进入市场的时候,本身却仍具有垄断地位,一旦在市场中开始追求利润,就会通过垄断定价把大量消费者利益转移到手中,使特权部门、特权公司拿到远远高于竞争市场价格的利润。结果提高了整个社会的竞争成本。

行业垄断导致有效投资不足

行政垄断滋生腐败毒瘤


反垄断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在19世纪末期世界经济的发展进入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反垄断就成为了各国规制的对象,各国均采取严厉的立法来进行反垄断的法律规制。中国自加入WTO以后也积极担负反垄断的责任,2011年11月,国家发改委就宽带接入的问题,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可能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的巨额罚款。

    反垄断政策是最早的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分为促进竞争并抑制垄断的政策和规范竞争的政策两类。

    反垄断政策措施主要是从干预市场结构和干预企业行为两方面来进行的。

市场结构

    由于导致市场垄断的最主要因素是卖方集中度,产品差别化和进入障碍。因此,政府干预市场结构,抑制垄断弊病的相应措施是:

降低买方集中度或制止集中度上升

降低进入障碍或制止其上升

降低产品差别化程度

企业行为

    在国外,抑制垄断更常用的手段是干预市场行为。政府干预企业行为的内容包括:干预企业定价方式;干预企业非价格竞争的程度;反对压制竞争对手的行为等。具体地说,其措施包括:

禁止妨碍正常交易的契约与合谋

禁止对不同销售对象实行价格歧视

禁止签订排他性交易协议

禁止采取降价倾销的办法争夺市场,压制竞争对手

禁止采取不公正的竞争方法以及欺诈性行为来垄断市场

禁止企图垄断的联合



反垄断实务评论

    关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表述,《人民政协报》2020年12月21日引述多位全国政协委员的解读分析,指出中央近期接连出台政策及多次表态显示反垄断“强监管”时代已经到来。

    全国政协委员谈剑锋认为,过去十几年,互联网经济、互联网平台在资本的推动下快速成长。一些超级平台通过雄厚资金实力并购各相关行业中的企业,这一过程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和排除竞争,尤其对未进入其系统的中小经营者产生较大不利影响,大大限制市场的活跃性、多样性,更限制了长期创新性发展。

    他强调,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对于市场的良性、持续发展是非常重要的,这是让市场始终保持活力,让企业群体尤其中小企业均衡、长期创新发展的重要前提。

    在全国政协委员王济光看来,随着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以大数据、智能化平台为引领的平台经济在发展中出现了“领先者通吃”的垄断迹象和风险苗头,如果对其放任自流、弱化监管,不仅会对中国重要产业和科技进步形成阻碍,甚至还会影响国计民生重要领域和行业的稳定性、安全性。

    全国政协委员昝宝石分析指出,中央近期接连出台反垄断政策及多次进行强化反垄断表态,显示反垄断“强监管”时代已经到来。强化反垄断不仅是落实企业法律责任、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还是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压舱石,是解决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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