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扬:应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 为地方政府融资提供服务
发布时间:2019-05-22    关键字:建立政策性金融机构

  “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9年年会”于2019年2月16日在北京举行。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出席并以“把地方政府债务关进制度笼子:结合日本经验的探讨”为题发表演讲。

  李扬表示,目前中国经济形势比较严峻,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愈演愈烈。他认为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

  最近30年,日本经济泡沫破灭之后,需求不振,私人部门不愿意投资,因此形成了非常特殊的宏观平衡的循环,公共部分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的方式把居民储蓄筹到手里进行公共投资。“最先出手的是日本中央政府,所以中央政府的债务迅速提高。但是到了全球危机之后,中央政府也撑不住了,它必须由地方政府同时发力,而且由于公共基础设施大部分是集中在地方,所以日本地方政府的债务呈现跳跃性增长。到2007年出现了地方政府类似美国的地方政府破产的情况,但是日本的体制又不能破产,所以在2009年出了一个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法,从此之后走向了正轨“。

  李扬介绍,日本地方政府的资金来源有四个:中央政府的财政融资资金、地方公共团体金融机构资金、市场公募资金、银行承兑资金。在李扬看来,上述结构非常值得中国学习,因为在这个结构里有两个是来自银行的,“恐怕在中国做金融是回避不了这样一个现象的”。

  李扬强调,特别值得中国学习的是成立日本成立了地方公共管理金融机构——由地方政府共同出资专门为地方政府提供长期廉价融资的金融机构,相当于是专为地方政府融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它的贷款流程审批严格,需要提供申请,需要审定,需要发放贷款,然后再现场回访等等,这一套程序证明了是比较有效率的。

  李扬还强调,应向日本学习三点。第一,中央政府统一规范、统一组织、统一监管地方融资,现在还没到能放的程度。第二,银行应当从背后跳到前面来,应当规定它是可以为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但是要有严格规定。第三,可以成立一个专业化的、政策性的为地方政府融资的机制。“这样就可以把地方政府的债务放到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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